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凌晨。
苍山县,西郊通往县外的公路。
一辆警车和一辆警用摩托车停在路边,在漆黑的夜里,车顶闪烁着刺眼的红蓝光芒,车边站着几个设卡公安干警。
这个点,公路上非常安静,一辆过路的车都没有,即使有,也会被挡在路障前,接受公安排查。这个方向不仅是通往县外,过去后,还有连绵的大山。
宝山市的逃犯,在公安民警围捕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就逃出省去。
能吃苦的逃犯,那就逃往西北边,吃不了苦,还想东山再起的,那就逃去南边。
公安机关想要追逃,碍于管辖条件,想要追逃成功是非常困难的。
在90年代,只要出了省,就等于是逃出生天。
犯案的地方,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也是要讲运气的。
所谓天时地利人和,就譬如南边的深市、广市,流动人口多,道路畅通,没有暂住证的盲流一大把,公安机关管辖这些人都很难,更别说追逃了,犯了事儿,想要逃跑,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其次,就是大一点的省城或者地级市,也好逃跑,毕竟当地警力有限,交通发达,对于逃犯来说,不管是藏匿、或者逃跑,那是得天独厚。
对于逃犯来说,最怕的犯案地方就是县城和乡镇,并且自己还是当地人,谁都认识自己。
交通困难,路难走,火车站就那么大一点儿地方,汽车站的大巴车班次,就那么几趟,唯一能逃出去的机会,那就是扒火车、或者搭乘过路的货车。
但这个时间,别说货车,农用车都没有。
所以,小地方犯了案的犯罪嫌疑人一定要明白,在没有钱的情况下,你只有一条路,逃去大山里藏起来,在山里躲一阵子,看情况再出来。
脚力好的就沿着山脉走势,沿着县城交界的地方四处流窜,脚力不好的,就一直躲着。
一直躲着也很难,你要面对食物短缺、寒暑的侵袭、野兽的袭击,以及心理上的恐惧,以及突然死在山里,家里人连自己的尸首都找不到。
在八九十年代,只要逃进山里的案犯,大部分是自己下山投案的,相比遭的那份罪,还不如投案自首。对于能主动自首的案犯,侦办案件的民警,那是喜欢的不得了。
这些老帮菜就像再婚那样高兴,对你那是倍儿亲切,对你如初恋那般疼爱,还会让你产生一种错觉,悔恨自己没早点自首。
西郊这片,公路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