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朱常鸿的问题,想起了张居正当年说的那些话。
“先生给朕的答案是,利私责公,利益是私人的,责任却是公共的,这就是肉食者鄙的原因。”朱翊钧开始教育老四,这是张先生《公私论》的一部分。
权利是私人物品,而责任是公共物品。
行使权利的收益是由权利持有者私人所有,是具有排他性的、可竞争性的;
但责任的产出,则是非排他性的、非竞争性的。
比如安全,从军的军兵誓死保卫边疆、海疆的和平;比如潞王就藩金山国,水程两万里的蛮荒之地,承担他作为一个宗亲应该承担的责任,保证大明开海的顺利、海贸的昌盛。
责任的产出,并不具有排他性,大家都可以享受他人尽责所带来的利益。
而且责任的产出,即便是承担责任的本人,也无法阻止他人搭便车,享受责任产出。
也就是说:公共物品无法直接通过自发秩序进行分配,因此权责天然不对等。
人人都希望获得更多的权利,而人人都不想承担更多的责任,权责既然无法通过自发秩序对等,就需要朝廷这双大手来人为干预。
这就是朝廷为何会存在的原因,将公共物品比如责任的产出,以一种较为合理的方式分配下去,这就是朝廷应尽的义务,如果换成旧儒家说法,这就是天命的意义之一。
过去、现在、未来全都认可,就是天命。
“这些人当然要反对,旁人愿意承担公共责任,他们可以心安理得享受开海的一切利益,但只要把手伸到了他们的钱袋子,他们立刻马上就会拒绝交出一部分的私人利益,去完成公共建设。”
“在保劳之法里,刘老二或者说这些人,他们的想法就是,你们干就是了,我吃现成的就行,但朕不答应,这就是朕说他们是叛徒,找个由头杀鸡儆猴的原因。”
“他们背叛了朕,也背叛了大明的集体利益。”朱翊钧解释清楚了这个问题,回到了刘老二反对保劳之法,认为这是朝廷在欺负他们的话题上。
“孩儿明白了!”朱常鸿简直是大开眼界,以前父亲只是让他观政,却从来不解释为何会这么做,这么一解释,他立刻茅塞顿开,从书上看到,和实际经历一遍的感觉,完全不同。
“有什么不懂的,问就好了。”朱翊钧满脸笑容如此说道。
老四想不通的原因有点怪,因为老四从小就知道,他作为皇嗣是要承担责任的,否则凭什么接受万民的供养?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