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了。
……
不是。
就出去找个活人传个功,有这么困难吗?
我偷渡出去的“我”,到底在外面忙些什么?
该不会,人类的葬礼终于结束了,然后人类真的,把自己全都埋葬了吧?
全人类,都灭绝了?
……
我低头,看了一眼屁股底下层层叠叠的白骨。
又抬起头,望了一眼被泥沼填平的沉默的穹顶。
该死的厄尸鬼神!
这个玩笑,可一点都不好笑。
…………
下面插播一条广告。
我叫李绛仙。李绛仙的李,李绛仙的绛,李绛仙的仙。
准确来说,我是他逃出生天的一节小指骨,约莫寸许长,蜷曲着藏着一个尸毕生的沉淀。
骨骼纹理里压缩着他数百余年的记忆、体悟、功法心诀,以及一部分的实力。
具体是多少,你别问。
问了我也不会说,因为这涉及一截小指骨的体面。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在李绛仙本人被困在白骨王座上被吸的岁月里,我就为李绛仙代言。
不。
这个说法实在是太谦卑了。
我应该有更明确的主人翁意识,我就是李绛仙!
从泥沼里钻出来的那一刻,我像一条从滚烫沥青中拼命挣脱的虫子。
黏稠的黑泥裹着我,每一寸都像在往后拽,拉丝般拖着我不肯放。
但我终究挣出来了,“啵”的一声轻响,像拔出一截深埋地底的陈年木桩。
落地的瞬间,骨头开始自动生长,《诡形魔功》开始发力了。
于是骨骼从寸许爆长,像竹笋拔节,喀喀作响,一节连一节,一根搭一根,不到半盏茶的工夫,一具完整的人类骨架便已重塑成形。
我低头打量自己,骨节光滑白净,结构匀称,比例协调。
如果人类世界有“最佳骨架选美大赛”,我大概能拿个不错的名次。
就缺一副血肉外衣了,这玩意儿就没法无中生有,《诡形魔功》再诡也变不出一斤五花肉。
我低头看着我的骨架,骨节与骨节之间摩擦出喀喀的声响,像是在控诉我为什么要裸奔,一点都不文明。
“我得先找具血肉吃掉。”我心里这般盘算着。
要返回人类世界找个徒弟,首先我自己得先变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