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审席众人哗然一片,有一种身体一震,头皮发麻的感觉。
“身份有问题!?”
“没办法证明身份是什么意思?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谁!?”
“你别说还真有可能,两个人长得相似,父母死的早,两岁还是三岁的时候就死了,身份认同意识还未定形。”
“之后,由民政局指定监护人进行监护,但有时候哪怕是父母都会认错人,更别提一个丝毫不负责任的指定监护人了,对方可能会随口称呼!”
“提出疑问疑问有了,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
“而第四条,第五条,又是在客观陈述,无法证实”
“”
听审席浮现出骚动,众人逐渐燥热起来,声音也是越来越大。
他们不算懂法。
却也知道,无法被证实年龄的情况下,会出现什么。
刚才徐德说过。
依据《未成年保护法》,第四条第一款
疑罪从无。
疑证从有!
有利的问题客观存在,那么,就要依照未成年的身份,进行疑证从有!
而公诉方的指控所有不存在任何客观证据,所谓的‘主观’,都得抹除掉!
所以
“未未成年?”
听审席中,张苗苗错愕,脑海中好似有一颗核弹爆炸,忍不住惊呼开口。
一侧的吴姐眼角一抽,眼神惊为天人。
“不止。”
“别忘了还有精神病!”
精神病+未成年?甚至疑证从有的情况下,还得添一个自卫!
张苗苗瞪大眼,看着审判区,身心俱震,听审席其余人也是如此。
审判区中。
“综上所述。”
“依据《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第1款。”
被告席中。
一连串话将全场干沉默的徐德,此刻也是深吸一口气,微微顿住。
旋即。
他看向审判台,颔首道:
“我方认为,被告人张月,应当以未成年妹妹,张星的身份受审!”
说着。
徐德又顿了顿,补充道:
“同理。”
“妹妹张星,身份也不能确认,所以,要继续保留未成年身份。”
姐姐张月不是姐姐,是没成年的妹妹。
妹妹张星不是妹妹,但同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