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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6章 猎犬好养,猎鹰难熬(2 / 3)

着,别说是打了,稍微走几步就会惊动马鹿,进而吓走猎物。

马鹿奔跑起来的速度非常快。

据说,山里的猎人一般都是用狗来对付马鹿,仅凭人的两条腿累死也追不上马鹿。

而且马鹿的脾气十分凶暴。

虽是食草动物,可一旦发起火来和人拼命,劲头丝毫不亚于狼群,野猪。

特别是头上的角,远看威风凛凛,近看让人胆寒。

随便捅一下,就能将人捅得肠穿肚烂。

周卫国说道:“枫子,既然同志们都这么说,你就领我们去瞅瞅吧,对了,你是怎么确定地上的脚印属于马鹿的?”

“判断地上各种形状的脚印是猎人的看家本领,也是吃这碗饭的入门基础,大家想想看,如果连猎物的踪迹都找不到,猎人还进山打个屁的猎?”

杨枫招呼大伙跟他走,一边靠近马鹿的位置,一边给众人简单地讲述为什么当地野兽众多,却很少有人能够通过打猎发财。

打猎的第一项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基础,就是要懂得根据各种痕迹锁定野兽的位置。

试想一下。

就算是扛着大炮重机枪进山,找不到野兽的踪迹,任你武装到牙齿,该空手而归也不耽误。

仅仅这一项就能挡住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老百姓。

以往,大伙吃不饱肚子,身上就那么点力气。

山里晃悠一天啥也看不着,久而久之又有多少人会把吃饱饭,发大财的主意放在山里呢?

人知道野兽值钱,野兽自己也清楚,一旦被人类发现很可能就要一命呜呼。

只有狼群,野猪这种群居的野兽,才敢主动出现在人类面前。

饶是如此,人类也基本上是以驱赶为主。

为什么?

因为这些成群结队的大家伙报复心极强,野猪皮糙肉厚,以各生产队的民兵力量来说,手里的那些老掉牙武器很难对野猪群构成重创。

狼群更不必说了。

在狼王的指挥下,生产队的民兵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

所以才会以驱赶为主。

总而言之,进山打猎远没有看上去那么美丽。

人将野兽当成猎物,野兽又何尝不是将人当作猎物。

山里晃悠一天饿得前胸贴后背,就在你准备下山的时候,没准藏匿在暗处的野兽就会跳出来给你一下狠的。

民兵们恍然大悟。

这些内容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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