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的停靠记录,蒋贵和刘有财的货单和凿船案的审讯记录。
他花了好几天把这些东西按类别分好,标记出处和时间,编成索引,整理成一摞整齐的文书。
晚上,他坐在灯下,铺开一张纸,开始写一份奏疏。
奏疏的抬头是为海商事立法以固海防而利民生事。
他在奏疏里写了三件事。
第一,海禁松绑之后,海商回流,港口繁忙,市舶司税收增加,这是好的一面。
但走私和港口、管理漏洞也随之暴露,开港后的管理跟不上开港的速度,货物与货单对不上的情况屡见不鲜,必须有一部专门的法令来约束。
第二,现有的《大明律》中没有专门针对海商和港口的条款,遇到走私案只能参照旧例判罚,量刑标准不一,有的判得轻有的判得重。
第三,他愿意把自己整理的这些案例和条文草案提交刑部,供修律时参考。
写完之后,他看了一遍,改了几处措辞,觉得差不多了,封好口让人第二天一早送去刑部。
几天后,刑部那边回了话。
回话的不是正式的批文,是刑部尚书刘惟谦的私人手信。
“殿下所拟条文草案已收悉,部中正在传阅。”
“殿下所列案例多为近年新增事由,旧律未备,确需补充,待部中议定后,再行回复。”
朱橚看完信,没有急着追问刑部的进度,继续整理他手里剩下的几份港口记录。
三天过去,方孝孺从应天府来了一趟松江府。
手里提着一只藤箱,箱子里装着一摞纸。
进屋之后,他把纸放在桌上。
“老师,学生这几天在吏部翻了一些旧档,发现洪武初年几次荐举的案例,跟现在考功司定的考核标准对不上。”
“有些被荐举的人,在地方上的名声不错,但到了吏部考核的时候,连基本的账目都理不清。”
“学生的意思是,荐举的标准和考核的标准,得有一个平衡。”
“地方官荐人的时候,如果能有一个参照标准,推上来的就不会太离谱。”
“你的意思是,给地方官一个推荐标准?”
“对。”
方孝孺点头道:“不是让他们照着标准找人,而是让他们知道朝廷需要什么样的人,如果地方官心里有数了,推上来的人就会更接近朝廷的需求。”
朱橚想了一会,道:“你可以把这个建议写成一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