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兵倒了杯白开水递过去,神色如常。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往后日子只会越来越好。”
翌日清晨。
偏三轮引擎声响彻城郊荒山。
杨兵将车停在隐蔽处,徒步摸进密林。
前几个陷阱只挂着几只瘦骨嶙峋的野兔,他眉头微皱,步伐加快,直奔后山深处布置大号捕兽夹的地方。
杨兵脚步顿住,身形瞬间矮下。
空地上,一头足有两百多斤的黑毛野猪被精钢捕兽夹咬住后腿,血肉模糊。
而在这头庞然大物四周,赫然围着七八头野狼!
野猪已经被开膛破肚,几头饿狼正疯狂撕咬着内脏。
好家伙,想截胡?
杨兵眼底闪过一抹狠厉,意念微动,一把冲锋枪瞬间凭空握在掌心。
他枪口探出树干,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火舌喷吐,子弹倾泻进狼群。
最外围的一头成年公狼惨嚎一声,大腿爆开一团血雾,踉跄倒地。
但狼这畜生极其记仇且狡猾。
枪声不仅没让它们溃散,反而彻底激起了凶性。
头狼转过头,眸子锁住杨兵藏身的方位,仰头发出一声厉嚎。
狼群瞬间放弃野猪,压低身子,呈扇形朝杨兵的藏身处疯狂扑来。
杨兵冷哼一声,手腕一翻,冲锋枪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把步枪。
据枪,瞄准,击发!
一气呵成!
冲在最前面的一头恶狼眉心赫然出现一个血洞,连哼都没哼一声,借着惯性往前滑行了数米,死得透透的。
可剩下的野狼已经杀红了眼,距离杨兵仅剩不到十米!
杨兵不再犹豫,意念闪烁,冲锋枪再次入手。
子弹扫射而出,强大的后坐力震得他手臂发麻,但他没有退缩。
血花四溅!
哀嚎遍野!
接连三四头野狼被打死。
剩下的几头见势不妙,终于彻底胆寒,夹着尾巴呜咽着窜进灌木丛,眨眼间逃了个没影。
硝烟未散,林子里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
杨兵走上前,用脚尖踢了踢地上的狼尸。
皮毛还算完整。
他心念一动,将地上的狼尸连同那头被啃了一半的野猪,全部收进空间。
紧接着,他从空间的存货里,挑了一头完整且膘肥体壮的大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