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旭皱起眉头:“都归顺了?就没有梁虎的心腹忍辱负重,潜伏下来伺机復仇?”
中年人身子一抖,冷汗顺著鬢角滑落,他毫不迟疑地捡起地上的钢刀,猛然砍向身旁一名帮眾。
“啊~”那名帮眾惨叫一声,肩膀被砍得鲜血淋漓,摔倒在地,“顺哥,你、你怎么……”
“闭嘴!你这小人,平日里最是諂媚梁虎,现在假意归顺,留你不得!”人群中有明白人大喊,“兄弟们,砍死虎爷、呸!是虎贼的走狗!”
顿时群情激奋,眾人一拥而上,拳脚刀刃齐下,將那受伤者砍得血肉模糊,犹自不甘地辩解:“我、我冤我……”
声音渐渐微弱,最终淹没在一片咒骂中。
“我张猛忠心归顺大人,绝不敢有丝毫异心!这人是梁虎亲信,帮中还有几个梁虎余孽,大人要是放心,请给我三天,不,一天,一天就將他们揪出来,以证我等赤诚之心!”张猛跪爬两步,额头重重磕在地上,鲜血顺著眉心流下。
林旭凝视著张猛,火光在他眼中跳动如炬。片刻后,他轻笑一声:“好,我给你一天。一天后到林家见我。”
眼见林旭腾空而去,张猛顿时鬆了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抹去额头冷汗,眼神骤然阴鷙。
他环视四周一脸庆幸的帮眾:“梁虎老贼虽然死了,但是他的几个心腹都还在。这些人不能留,今晚就动手——这是道士大爷的吩咐,也是咱们的机会,是跟著我搏一个前程,还是跟著梁虎那死鬼陪葬?你们可都想清楚了!”
一眾帮眾面面相覷,就有人连忙应和:“咱们听顺哥的!”
“对,我们都听顺哥的!”
“听顺哥的”
张猛咧嘴一笑,拍著胸膛语气豪迈:“好兄弟!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从今往后,咱们便是生死兄弟!”
城北的居民区是蒙城的旧城,百年前灵界尚未降临,这里曾是商贾云集的繁华街市。
百年后科技倒退,人流也变得稀少。
旧时代的居民楼就像是顽强的人类文明,在寂寥中挺立著。
林旭缓步穿行於斑驳的巷道,路边的行人艷羡地看著他锦绣的红色道袍。
传统的手工业在这个时代几乎全面復兴,一件上等道袍僧衣需经数十道工序,由经验丰富的匠人耗时数月织就,不仅象徵身份,更被视为抵御低阶灵邪的护身符。
那还是装饰大於实用的工艺品,而林旭这一身却是以灵蚕丝织就,袖口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