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事实,掩盖不了道德上的巨大亏空。
科布喘着粗气,重新跌坐回椅子上。
他看着自己的双手。
这双手开过卡车,修过引擎,握过方向盘。
这双手虽然粗糙,虽然沾满油污,但是干净的。
他不想让这双手沾上那个年轻人的血。
“我不能成为那个刽子手。”
科布的声音低了下来,带着一种决绝。
“我不能让那帮穿西装的混蛋躲在办公室里喝着香槟,指着我们笑,笑话我们这群傻瓜帮他们清理了麻烦。”
“他们想借刀杀人。”
“我这把刀,不借。”
科布抬起头,看着迈克,看着戴维斯,看着所有人。
他一字一顿,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无罪。”
“去他妈的法律。”
“去他妈的证据。”
“只要那个保险公司还没受到审判,我就绝不会判这个孩子有罪。”
“我的票是——无罪。”
迈克的手臂慢慢放了下来。
接着是戴维斯,是四号,是所有人。
十一只手全部放下了。
房间里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安静。
按照常理,当十二名陪审员终于达成一致,当那个折磨了他们十几个小时的难题终于被解开时,房间里应该充满如释重负的叹息,或者互相庆祝的眼神。
但这里没有。
空气反而变得更加粘稠,沉重得让人无法呼吸。
他们看着彼此,眼神中没有胜利者的喜悦,只有一种深深的恐惧。
他们刚刚做了一件大事。
他们刚刚在事实上废除了法律。
为了拯救一个年轻人,他们集体背叛了那个他们从小被教育要绝对服从的规则体系。
这种背叛带来的道德压力,并没有因为良知的满足而减轻,反而因为“一致性”而变得更加可怕。
他们感觉自己不再是陪审员,而是一群坐在密室里策划政变的同谋。
在美国的司法体系里,这叫做“陪审团废法权”。
当陪审团认为法律本身不公,或者法律的执行结果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时,他们有权无视法律证据,直接判决被告无罪。
这是一种极端反叛、却又被隐性允许的权力。
它是平民对抗僵硬法条的最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