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蒙拐骗,只想混出个名堂,把家撑起来的少年。
想起了被捉进警备司,铁窗后面,看着镜子,自己那双不甘心的眼睛。
想起了荒野臭水沟里,那个以为自己就要死在那里、连名字都不会有人记住的废物。
想起了第一次上长城,心潮澎湃。
想起了第一次杀异族,心中的酣畅。
他蹲过号子,打过黑拳,被人踩进泥里过,也被人从泥里捞起来过。
他不是什么将门虎子,不是什么军校高材生,不是什么根正苗红的天之骄子。
他就是个街溜子。
一个从北疆街头一路砍上长城、砍进地狱、砍穿生死、砍出一身功勋的街溜子。
可那又怎么样呢?
全军大比武的开幕式。
到那时,全联邦两百亿人都会看到那个画面
他,谭行,独自扛旗,走过万人中央。
没有队友,没有方阵。
身后没有一个人,肩上只有一杆旗。
但现在,他不紧张了。
不是因为他突然学会了怎么在两百亿人面前走路。
而是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件事
那两百亿人里,有北疆的乡亲,有长城的袍泽,有三十二个把命交给他的兄弟。
他们不是来看他走路的。
他们是来看他的。
来看那个从北疆街头一路砍到长城脚下的北疆街溜子
站在那里。
站在那里,就是答案。
站在那里,就是荣耀。
站在那里,就是对他所有牺牲、所有鲜血、所有不眠之夜的最好回馈。
至于走路……
他谭行,从来不需要学走路。
他只会
大步向前。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血浮屠,刀鞘上那抹暗红在月光下幽幽发亮。
“走吧,兄弟。”
他轻声说。
像是在跟刀说话,又像是在跟自己说话。
然后他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向楼梯口,脚步声“咚咚咚”地砸在水泥台阶上,砸得整栋楼都在抖。
楼下,苏轮刚走到走廊尽头,听见头顶传来的动静,摇了摇头。
“这狗东西。”
嘴角却是翘着的。
远处,长城的烽火台上,灯火如昼。
夜风从边关吹来,吹过两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