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透露更多细节,只是淡淡的道:“具体的发展规划、工作安排,等明天欢合娱乐的社长过来了,会一一向你们解释清楚的,去收拾东西回家吧。”
这是命令的口吻,郑秀妍和林允儿知道李秀满已经决定了,再纠结也改变不了这个结果,只能默默的转身离开。
次日上午十点,陈要川再次来到了s公司。
林默在酒店,没有一起过来。
见到郑秀妍、林允儿后,陈要川让翻译按照提前准备的内容,详细介绍了欢合娱乐的整体情况。
随后将合同递到两人手中,合同分为中、英、韩三种文字,她们都能顺畅阅读。
两人越看越震惊,甚至感觉不真实。
因为一对比,她们此前与s公司签的合同就是“奴隶合同”。
韩国娱乐圈的合同的确是出了名的,内地一些经纪公司都是模仿的他们这一套模式。
合同期限极长,典型为7年至15年,且签约后的练习生培训期不计入合约年限。
收入分成分配极端,公司通常抽取80~90,艺人仅获得10~20,若是团体组合,这个分成还要在成员间再次分配,个人实际所得可能低至总收入的2~4。
而想要解约,需支付“巨额”违约金,最经典的案例,是2009年东方神起的三个成员提前解约,需赔付s公司高达4780亿韩元的违约金,相当于265亿rb。
除此之外,有的还会有“特殊”附加条款。
比如女团成员会被严格进行体重考核,男团成员被要求进行整容手术,以符合公司设定的形象。
又比如三陪,这个也是在2009年的一个案件中曝光出来的,公司以此向权贵交换资源。
这也就是郑秀妍和林允儿为什么在看到欢合娱乐的合同时,会觉得不真实。
看到两人愣住了,陈要川继续释放刷新她们三观的信息,道:“你们加入少女时代之后,先与其他成员进行三个月到半年的训练,明年上半年就会出一首韩语歌曲来参加你们三大主流音乐打榜节目,年内出一张韩语专辑,然后,明年会给你们参演两部中韩合拍剧的机会,如果表现良好还会给你们安排其他影视项目的角色。”
郑秀妍和林允儿听得脑袋嗡嗡作响,一时间思绪纷乱,根本无法思考。
虽然合同的年限和违约金没有变,但是没有了对艺人隐私、行程、外貌的强制管理权,以及那些特殊条款。
最为关键的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