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与浪漫主义元素,让人眼前一亮。
但效果也是极好的,在书店摆放的一众杂志中,《本特利杂记》无疑是最显眼的。
封面上,用烫金字体印着《血字的研究》这个标题,以及一行小字——“一部你从未读过的侦探故事,关于逻辑与推理的传奇”。
(《本特利杂记》创刊号内页)
狄更斯和他自己的新作《雾都孤儿》,反而成了陪衬。
这是狄更斯力主的结果,他坚信福尔摩斯有这个魅力。
他们站在一个书店的斜对面,悄悄观察着。
没过多久,就有顾客上前来询问。
一个穿着体面的绅士,指着杂志问道:“老板,这就是那本有侦探故事的杂志吗?”
“是的,先生!今天刚到的!”
绅士毫不犹豫地掏钱买了一本。
紧接着,一个行色匆匆的年轻职员,一个拎着菜篮的家庭主妇,甚至一个戴着礼帽的贵妇人,都陆续前来购买。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开口问的都是那篇“侦探小说”。
书店老板的脸上乐开了花,手脚麻利地收钱、递杂志,嘴里还不停地吆喝着:“最新一期的《本特利杂记》,不容错过!”
狄更斯激动地抓住米歇尔的胳膊,压低了声音,但语气里的兴奋却怎么也压不住。
“你看到了吗?米歇尔!他们都是冲着福尔摩斯来的!我们成功了!”
“还有你的《雾都孤儿》!”
米歇尔也露出了笑容。
看到自己笔下的人物,能够跨越阶层,被不同的人所喜爱,这种成就感,远比金钱更加令人满足。
见到销量还不错,两人心满意足,准备回到狄更斯家中来顿庆功宴。
马车刚刚抵达道提街48号,米歇尔和狄更斯刚刚下车。
就在这时,一位送信的信使匆匆赶来,递给狄更斯一封信。
“狄更斯先生,本特利先生的急信!”
狄更斯拆开信,只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就瞬间凝固了。
他抬起头,看着米歇尔,那双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狂喜。
“走!我们快去杂志社!出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