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们答案。”
在狄更斯和迈克尔好奇的注视下,米歇尔抓住了绒布的一角,用力向上一掀。
“唰。”
一台造型奇特的金属造物,就这样出现在两人面前。
那是一台由黄铜和乌木构成的小巧机器。
黄铜的齿轮与连杆精密地咬合在一起,在灯光下反射出温暖的光泽。
机身上,一排排错落有致的黑色圆形字键,像是钢琴的琴键一般整齐排列。
字键通过复杂的杠杆结构,连接着一簇扇形展开的金属小锤,每个小锤的顶端都刻着一个凸起的字母。
而在机器的上方,一个巨大的滚筒安静地躺在那里,旁边还有一个清脆的银色小铃铛。
整个机器充满了一种机械美感,好似一件来自未来的艺术品。
狄更斯和迈克尔都看呆了。
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它完全超出了他们对机械的认知。
他们围绕着这台陌生的机器,小心翼翼地打量着,伸出手想摸,又怕碰坏了这件精密的仪器。
“这是什么?”
狄更斯好奇地问道。
“巴贝奇-米歇尔一型打字机。”
接着,他简单说明了和巴贝奇合伙研发打字机的事情
就在他开始写作没几天,这台原型机终于完成了。
狄更斯尝试伸出手,小心翼翼地触碰了一下那些字键。
“这是什么?用来写字的?”
“你这篇稿子就是用这家伙写的?”
他带着几分怀疑,又带着几分新奇。
“当然,你们也可以试试看。”
米歇尔点点头,示意他们可以尝试。
狄更斯坐到机器前,他用惯了羽毛笔,对于这种全新的“书写工具”感到有些手足无措。
他笨拙地伸出两根食指,像老鹰啄米一样,在那些陌生的字母键上艰难地寻找着。
狄更斯每找到一个字母,就小心翼翼地按下去,机器发出“咔哒”一声轻响。
过了半分钟,他才勉强敲出一个单词“london”。
他甩了甩手腕,脸上带着无奈的表情,抱怨道:
“这东西简直是作家的刑具,还不如我的鹅毛笔!我用鹅毛笔写得可比这快多了!”
迈克尔也尝试了一下,他的动作比狄更斯稍显熟练,但也快不到哪里去。
他看着纸上少得可怜的字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