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协议起草了一份又一份。
从上到下,无论是李正吴,还是六位公司的代表,都恨林思成恨的牙痒痒。
太难缠了。
要说他有多专业,那是扯蛋。和几位公司的代表相比,他顶多算是懂点皮毛。
要说他有多么懂法,那更是差得远。随便来个律所的实习生,都比他懂得多。
之所以觉得林思成难缠,是因为他每一次都能把握对方的心理动态:
这一条能不能答应,底线在哪里?
这一条能不能折衷,比例是多少?
这一条是不是烟雾弹,是不是对手以进为退的小手段?
十猜九中,准确率高达百分之九十。
就感觉,林思成装了个读心机?
李正吴表示,他已经力竭了。
六位代表早就放弃了抵抗。既然玩不过虚的,那就来实的: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
甚至直言不讳,直接告诉林思成,他们的底线是多少。
超过这个,你想都不要想。
这一招确实有效,谈判的进程越来越快。
但同时,轮到商务处官员苏炳南,和几位“律师”发愁了。
按他们的计划,不论达成什么样的协议,都是可以作废的。
但有个前提:拖的足够久,足够六家公司更新完所有的备用系统。
原本的预期是一个月,但这才过去了两周,谈判进程就达到了百分之八十。
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再多只用两三天。
但李正吴表示,稍安勿躁:前面的百分之八十只是开胃菜,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才是重头戏。甚至于,前面谈好的这些只是烟雾弹。因为自始至终,林思成的目的都不是为了钱。
如果是为了钱,他没必要在刚开始就设置那么高的门槛:让六家公司承认欺诈,承认通过后门窃取客户的研究数据。
对这几家公司而言,这和直接让他们破产没什么区别。
如果是为了钱,林思成不会废这么大周折和心机,逼着六家公司派代表和他谈判。
把假敲诈变成真敲诈,不更省事?
果不然,没出李正吴的预料……
今天是第十五天。
依旧是那间会议室,依旧是那些人。
依旧是那一套程序:稍事寒暄,林思成让几位律师把新拟好的协议分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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