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到的两个女孩。”
“她们三岁没了爸妈,指定的监护人卷款逃跑,从小到大连饱饭都没吃过几天,活得就像下水道里的老鼠”
声音不算大。
录音机离得较远,但现场异常寂静,收录十分清晰。
电视机前。
原本听到案件,内心深受触动的众人,听到这话后先是一顿。
视频经过处理。
但也能听得出来,这分明是案件被告人的详细经历!
起初,众人只觉沉默,为两个女孩的命运悲叹。
但听着听着
一股怒意,忽的在胸腔中涌现。
因为善良、因为道德、因为正义,所以才导致惹祸上身。
他们想反驳,想说错误,想打上一个大大的‘x’号,可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反驳却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直到最后。
“她们,终究不是老鼠。”
扬声器中,再次传来一道声音。
“我认为,他们是人。”
“是符合,法律上对人的定义的人。”
“他们应有、享有、也必然有作为一个人,该有的权益。”
“也就是一个,客观,公正,正常活下去的权益!”
“审判长,我方表述完毕。”
随着最后一句话落下。
这股怒意,恍惚间好似被浇了盆冷水一般,忽的被浇灭,并且所有怒意荡然无存。
电视机前,众人看着屏幕,久久不能回过神来,表情呆住。
人权?
人权!
流浪汉,也有人权!
两个字不知为何,仿佛化成柴薪,在众人内心涌生出火苗,旋即愈烧愈烈,越烧越旺!
肾上腺素开始分泌。
精力愈发旺盛!
浑身充斥着激情,好似有使不完的力气充斥,令人神情亢奋,紧握拳头,忍不住一连说出数个‘好’字。
有人说道:“好!别人能用精神病,好人也能用!”
也有人激动开口道:
“就该这么判,干他娘,好人没报好就该被抹除,原告罪有应得!”
案件判的畅快,令人感到酣畅淋漓。
赔偿款索要不到、刑责追不出、就连强制医疗,也被完全否定。
这简直令人难以想象。
要知道,这可是故意杀人未遂案,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