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歇尔想要写一部全新的作品。
一部关于艺术,关于天才,关于与命运不屈抗争的故事。
一部真正能够展现那种震撼灵魂的崇高之美的作品。
这个世界太烂了,需要英雄主义与理想主义!
而这部作品,在他的脑海中,早已有了清晰的轮廓。
正是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
一部讲述一个音乐天才的故事。
一部在时代的洪流中,追求真理与艺术的英雄史诗。
毫无疑问,这是一项极为艰巨的挑战。
和《基督山伯爵》这种几乎不太用改动的作品不同。
这部洋洋洒洒上百万字的巨著,想要完美地移植到这个时代,难度极大。
原著中涉及了不少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的欧洲大陆的社会思潮与历史背景,这些都需要米歇尔进行精心的改编和替换。
好在,故事的人物原型,那位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已于十年前的维也纳与世长辞。
这也为米歇尔的“创作”扫清了一些障碍,让他可以更加大胆地去塑造故事。
事实上,这部作品的主角正是贝多芬与作者罗曼罗兰性格的混合
再加上了一些音乐家的影子。
《约翰克里斯朵夫》这篇作品,也成功地帮助罗曼罗兰,夺下了1915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说起来,这部小说在法国和中国之间的地位差异,也是蛮有意思的。
在某些法国评论家眼里。
《约翰克里斯朵夫》只是一部二流的小说作品。
不过以法国文学的高度来看,二流的作品也很牛了好吧
毕竟那些一流的作品个个都是神中神。
不过在米歇尔个人看来,这绝对算是一流的作品。
但在中国,这部书的名气可是如雷贯耳。
自从五四运动以来,就一直是启蒙文学经典。
柳鸣九甚至称其为“有教养者无人不晓”。
甚至在米歇尔前世的八九十年代以前,流传也颇为广泛
这其中一大半功劳要归功于傅雷先生的翻译。
傅雷先生翻译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可以说是中国翻译史上的巅峰之作。
它好就好在,不仅仅是翻译得准,更是译出了灵魂。
以至于读起来完全不像翻译小说,而是一部自带磅礴气势的中文史诗。